将汽车借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问:去年我把一辆小车借给一个朋友开,结果他不小心把别人撞伤了,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你这种情况应先划分事故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赔偿不足的,由机动车使用人(也就是你的朋友)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你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作者:谢威利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