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何某是某运输公司车队的货车驾驶员。2009年春节,公司业务量增加,原有车辆不够用,就从别处借来一辆货车,并安排何某负责驾驶。何某发现该车辆是一辆拼装车,于是拒绝出车。公司领导认为何某不服从指挥,要求与何某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何某有权拒绝冒险作业吗?
工伤事故律师法律解析
何某有权拒绝冒险作业。《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拼装车上路行驶。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本案中运输公司为了谋求经济利益,不顾驾驶员的生命安全,强迫何某驾驶拼装车上路,已属违法行为。何某有权拒绝该命令,公司不能据此解除与何某的劳动合同。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