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集体合同只适用于在职员工吗
案情简介
2008年5月,郭某与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每月工资1200元。工作后郭某得知,公司与工会在2007年曾签订过一份集体合同,约定职工每月工资不低于1500元。之后郭某找公司要求提高工资,但是公司说该集体合同只适用于当时在职的员I。公司的说法正确吗?
工伤事故律师法律解析
公司的说法不正确。集体合同是由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书面协议,目的是维护企业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要集体劳动合同是经过合法程序订立并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单位所有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即使郭某在集体合同订立后才进入公司,对他也同样有效。
2.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怎么办
案情简介
周某在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每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但是没有明确约定奖金的发放规则。同时,休假制度也没明确约定。正式上班后,公司有时要求周某休双休日,有时又采取轮休制。此外,工作了一个月,周某都不知道自己的职位是什么,具体做什么工作,只是一味地做些打杂的工作。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
工伤事故律师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周某可就职位、报酬等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则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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