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案情简介
某公司在与赵某就劳动合同细节问题商谈时,完全背离实际情况,并作出了一些虚假的承诺,使赵某信以为真。赵某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后,发现公司当初给人的承诺不可能兑现。该合同是有效的吗?
工伤事故律师法律解析
该合同无效。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赵某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因此,该合同是无效的。
2.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劳动合同中“发生伤亡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有效吗
案情简介
窦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
劳动保障篇的合同,合同中约定“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不久,窦某在一次施工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造成腰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事故发生后,窦某一家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遂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用。建筑公司以早有约定为由,拒绝支付。请问,窦某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工伤事故律师法律解析
窦某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是无效的,其余部分,如果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视为有效。建筑行业是比较危险的行业,一些建筑公司为了减少支出,扩大收益,便会要求职工签订包含“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等类似条款的合同。这些条款加重了劳动者的负担,失之公平,因此不能成为免贵事由,公司不能以此作为逃避责任的理由。窦某的家属可以主张权利,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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