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08年6月,张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不科1个月后,公司发现张某的学历证书是假的,工作经历也是自己编的。请问,张某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工伤事故律师法律解析
张某使用伪造的学历证书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其行为属于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因此,张某的行为违法,应当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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