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团队 旗下网站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损害赔偿律师 >> 工伤事故 >> 劳动关系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利用假文凭骗取工作,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日期:2012-02-22 来源:北京工伤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工伤事故律师 阅读:107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情简介
2008年6月,张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不科1个月后,公司发现张某的学历证书是假的,工作经历也是自己编的。请问,张某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工伤事故律师法律解析
张某使用伪造的学历证书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其行为属于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因此,张某的行为违法,应当予以处罚。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