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内我被单位解雇,请问所在的单位是否违法?
问:我是单位的出纳,因为提前回家给孩子喂奶忘记关保险柜,致使保险柜内的0.9万元现金被盗。后来我主动包赔了单位损失,但我所在的单位因此还是提出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刚休完产假,正在哺乳期内,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答:根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规定,即使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也可依据此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金。因此单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对单位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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