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团队 旗下网站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损害赔偿律师 >> 交通事故 >> 责任认定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解析故意借交通事故实施自杀,机动车一方要承担责任吗

日期:2012-02-11 来源: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阅读:290次 [字体: ] 背景色:        

【交通事故纠纷案例】康某与丈夫发生争吵后决定自寻短见。她独自一人来到马路上,看见前方有汽车驶来时,康某突然迎着驶来的汽车冲去。司机伍某虽然紧急制动,但依然无法避免惨祸的发生,康某被当场撞死。后经公安机关勘察,当时伍某未超过路段限制时速行使。那么,此案中机动车一方应承担责任吗?

【交通事故律师解析】机动车司机无须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本次事故是由康某故意撞上行驶的机动车而产生的,司机伍某在此次事故中没有过错或违章行为,因此他无需承担责任。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