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案例】2008年10月25日,安某驾车到邻县运输货物。在返回途中,经过某十字路口,右转弯时与钱某驾驶左转弯的小客车相撞,两车损失惨重,安某受轻伤。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钱某系无证驾车,但认定安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钱某需要承担责任吗?
【交通事故律师解析】钱某无需负责。本案中,钱某无证驾驶虽然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但这个行为对于本起事故的发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相反,安某因禾遵《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理应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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