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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范本

北京合同律师谈坐公共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第三人,应向谁索赔

日期:2012-02-10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北京合同律师 阅读:100次 [字体: ] 背景色:        

【合同纠纷案例】2009年9月,小潘乘坐某客运公司的公共汽车去看望一位朋友。途中,一辆逆行货车与该公共汽车相撞,致使多名乘客受伤,小潘右臂受伤。交警认定货车司机负全责,但是货车司机家境贫困无力赔偿,水潘于是要求客合同篇运公司赔偿自己的医疗费,遭到拒绝。客运公司认为自己对乘客尽到了注意义务,而且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责任在于货车司机,自己不应赔偿。那么,小潘该找谁赔偿呢?

【北京合同律师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案中,小潘在乘车中因车祸导致受伤,虽然直接原因是第三人货车司机的过错,但是客运公司禾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已经构成违约,因此,应该向乘客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小潘可以要求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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