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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雇工损害

实际施工人雇佣工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费

日期:2024-01-12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1、实际施工人主张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责任的,法院予以支持——株洲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义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银泰公司的连带责任是否包含工程款的利息。工程款利息系法定孳息,原判决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认定银泰公司应支付案涉欠付工程款利息,并不缺乏法律依据。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民申3929号

2、实际施工人雇佣工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费——蔡朝永、农荣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至于10万元保险费,蔡朝永作为劳务承包人与民工之间成立雇佣关系,蔡朝永有义务承担该笔保险费用。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民申4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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