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中受伤怎么赔偿?
导论:劳务关系是常见的一种合同关系,但在实践中,劳务人员和用工一方往往没有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的,只是进行了口头的约定。
而劳务人员在工作中经常受伤,那么因劳务关系发生损害时如何赔偿?
我国有关法律对于中受伤的规定是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务关系中受伤怎么赔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通常认为,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劳务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一般应当由雇主对受雇佣的劳动者进行赔偿,因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雇主可以再对第三人进行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例如:
在现实生活中,作为提供劳务的一方,容易在劳动中损伤到自己。如在农村建设中,提供劳务的石匠、木匠,就很容易因为砌墙、上梁等活动受到损伤。
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根据劳务过程中双方的过错情况来确定相应的责任。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是因为自身的过错,导致自己受伤,那么,就应当由提供劳务方自身来承担损伤的后果。
如果提供劳务者受伤害,是因为接受劳务的一方的过错造成,接受劳务者应当对劳务提供者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劳务提供者在劳务过程中受伤害,劳务提供者和劳务接受者都有过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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