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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了北京落户手续,员工解除合同时是否要承担赔偿金

日期:2012-05-09 来源:. 作者:. 阅读:284次 [字体: ] 背景色:        

又是一年大学毕业时,很多应届毕业生即将踏上工作岗位。签订劳动合同中不得不面对户口、档案、保险等事宜,怎么才能顺利地开始新的职业,走上新的职业道路。那么,有哪些问题要了解清楚的呢?本文主要探讨一下有关户口的问题。

1、北京户口是个什么“东西”?

每一年,用人单位要提前向人事局报批指标,即所谓“进京指标”,当拿到指标后,比如学生a为**大学毕业,则学生a需要持毕业三方协议,户口档案调动函,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北京市人事局,办理进京手续(也包括非北京高校毕业生进京)。该手续包含两项实质内容,一是档案被放在**人才,比如西城区的企业,其档案可能放在西城人才,户口信息,进入到西城**派出所数据库,并有一张户口卡在该派出所留底。这就是所谓集体户口。

当劳动者需要户口卡来办理比如出国签证,买房等事宜时,就去借出户口卡,用完归还。直到有一天,劳动者自己在北京买了房子,则可以申请把户口专成个人户口,派出所会为之办理户口薄,地址是其房屋所在地址,派出所内部系统也会随之转移。

2、户口和档案是个什么关系?是怎么管理的?

户口是中国特色,来源于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对于应届进京或留京的毕业生来说,户口和档案在某种程度上是“绑定”的。它们的联系是,都是在毕业的时候通过一系列手续完成了“进京”的过程,它们的区别是,档案是放在牛皮袋子里的一堆材料,包含了过去学历等信息,是被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原则上,档案从一个人才服务中心到另一个中心的转移,需要后者出具接收函,在一定时间内(15日),必须由所在单位把档案完成转移。而人才中心这时候是对单位而不对个人的,但漏洞是,用人单位可能借机把档案据为己有,放在自己手里,不放到预先开出接收函的人才服务中心。

3、单位拿户口和档案要挟,或者索要高额违约金,合法吗?

答案是明确的:不合法。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也就是说,一旦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须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而事实上,对于“北京户口+高额违约金”案来说,转移了档案,也就解决了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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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硕士状告原公司拒办档案转移引发户口之争

来源:法律与生活本刊记者/赵晓秋 通讯员/孙莹

8名200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先后将自己的“东家”告上法庭。这一系列貌似劳动纠纷案件的背后,实质是“北京户口”的价值争议。

法学硕士王林(化名)没想到,自己的法律知识会这么快地“派上了用场”。

2010年4月21日下午,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王林和他的7名硕士同事与自己的“东家”——北京某国企建筑公司对簿公堂。

一年多前,王林等人也曾经这样正面、严肃地和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过博弈,那次,他们是为了进入这家建筑公司。今天,他们的博弈是为了离开这家建筑公司。

8硕士较劲“东家”

对于自己人生的第一场官司,王林感到无奈又委屈。

2008年6月,在某名牌大学学习法律的硕士研究生王林开始为就业奔波。如其他毕业生一样,王林首先考虑的是能够为其解决户口的单位,而薪水、发展前途、喜好等因素都排在了户口之后。

2008年7月1日,经过多次面试,王林与北京的一家建筑工程公司达成了就业意向,公司用北京市人事局划拨的 “进京指标”为王林解决北京市户口问题,而代价是王林要与建筑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那一年,同王林一起,建筑公司招录了近40名应届毕业生。

上班后,王林发现自己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毫无关系。“当初,我应聘时的职务是法务,结果进公司之后却被发配到工地干工长。”王林说,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拿个小木棒看着工地上的农民工干活,同自己一起被“轰”到工地上的还有好几个学习建筑设计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由于建筑公司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王林经常要加班,“周末连轴转不说,每天还要工作10个小时以上”。对于每个月2000多元的工资,王林觉得自己不能适应建筑公司的工作环境。

在这家建筑公司待了8个月后,王林向建筑公司递交了一封辞职信,并不再到建筑公司上班。

主动离开建筑公司后,王林要求建筑公司给自己办理个人档案资料和北京户口的转移手续,但遭到了公司的一口回绝。

没有档案的王林在北京成了“黑人”,因为无法和建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单位敢和王林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目前,硕士毕业的王林只好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打零工。1000多元的收入,让王林生活得异常窘迫。

无奈之下,2010年1月,王林将自己昔日的“东家”告上法庭。除了王林,“迫不得已”和单位撕破脸走上法庭的还有7名200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王林等人表示,他们向单位递交了辞职信并离职,但单位拒绝转移他们的个人档案资料,不给他们开具离职证明书,同时也拒绝为他们办理户口转移手续。

因此,他们请求法院确认他们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并要求单位将他们的人事档案转移至人才服务中心。

官司背后的户口之争

对于8名硕士研究生的起诉,作为被告的建筑公司却有着“农夫与蛇”的愤怒。

建筑公司表示这些硕士生“不适合建筑公司工作”的辞职理由只是借口。因为,当初,他们和这些硕士毕业生签订合同时,说得很清楚,他们是建筑公司,一律要从基层做起,“就算你是学法律、做法务的,你不去亲身接触工地、工程,将来碰到一个建筑工程的官司,你都不知道从何处打起。你是学设计的,你连工种事务、工程流程、工程核算都不了解,单凭理论是没有办法做好工作的”。

同时,建筑公司表示与这些硕士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曾规定“应届毕业生的见习期为8个月,见习期未满,应届毕业生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离岗超过30日,毕业生除赔偿建筑公司经济损失外,公司还要将毕业生退回原学校。”

见习期刚满,这8个硕士研究生就陆续离职,建筑公司的愤怒可想而知。“当初,他们来公司的动机就不纯,就是为了借公司有进京指标‘套’一个北京市户口”。

因双方均拒绝调解,法院对这起劳动纠纷进行了审理后认为:提出辞职是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因此,对王林等人要求确认终止双方劳动关系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建筑公司应该为8名硕士生办理档案转移的相关手续。

但法院也表示因王林等人未提前30日通知建筑公司且违反了当初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可另行主张。

目前,建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了上诉。同时建筑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公司将适时启动索赔程序,向王林等人索要因他们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北京户口的“含金量”

在北京发生的数以万计的劳动纠纷案件中,像这样的“员工告单位”的案件几乎每天都在进行,但这起劳动纠纷案件却引起了媒体和社会的格外关注。

“我们公司这次的损失实际上非常惨重。进京指标是有限的,北京市户口的价值谁都明白,这也是我们公司的优势之一,但他们干上半年就走,造成进京指标资源的严重浪费,对公司而言损失惨重。但我们却没办法评估这个方面的实际损失。 ”对于该案的引人关注,建筑公司代理人的抱怨透露了一些端倪。

“这起案件直指目前备受关注的户籍问题,而进京指标实际上才是这起案件背后的深层起因。”该案件的主审法官尹宏伟的话似乎更加一针见血。

为什么会有不计其数的外来人口和高校毕业生,一心想留在北京,并一心想要北京户口?这就是北京户口的附加价值。

的确,尽管户口不再管吃饭穿衣了,但进京指标作为当前的一种稀缺资源,确实存在很多附加价值。

作为首都,北京这座城市无论在哪个方面,都享受着国家的格外照顾。这里有最好的大学、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博物馆,以及诸多堪称中国最好的公共服务设施。这里还是中央机构和国家部委的所在地,更容易找到创业的机会。

关于北京户口含金量的问题。中国青年报与腾讯网曾联合做过调查。调查显示:67.8%的人认为,年薪超过10 万元以上才能弥补户口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14.6%的人认为,这个数字应该超过20万元。

有人曾经算过这样一笔“户籍账”:某人的孩子在北京上学,按目前农民工子弟学校小学600元/学期、中学10 00元/学期计算,仅9年义务教育阶段其就能节约13200元;如果能像北京人一样参加“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每年交 100元就可以获得最高17万元的大病医疗保障;如果该人暂时找不到工作,其家庭将获得北京市每月300多元的低保金;最为优惠的是,如果该人能申请到一套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或是廉租房,其节省下来的钱就是几十万的天文数字!

而事实上,除了可见的“利益”外,北京户口还有一些因为社会制度造成的隐性好处。就如,2009年,河南与北京的“一本”高考分数录取线文科相差20分,理科相差60分。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一流院校每年在北京的招生指标有数百个,在全国除上海外其他省市的招生指标不超过几十人。某网站曾在网民中做过一个访问。当问及“您想户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什么?”82%的网友选择了“子女上学”。

两难到双赢

正是因为北京户口的“高含金量”,很多大学毕业生都抱着这样的想法:先降低条件进入一家虽不十分满意但能解决户口的单位,一旦落户就带着户口跳槽走人。

但很多企业为了约束员工跳槽,一般会在原劳动合同中表明:如果员工单方辞职,那么单位将不为离职员工办理人事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时有发生。

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田国庆认为,人才市场是双向选择,劳动关系更是两“情”相悦,才能握手共事, “一个人到北京来,是为了有用武之地,如果一个企业除了给他解决户口,还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才能留住人才。”

而对于刚毕业的研究生而言,就业之初就频繁跳槽对自身的发展也非常不利,如果企业不给他办理档案转移和户口转移,会给他的工作调动、职称评审、工资调整、劳动保险、婚姻生育管理等事项带来很多麻烦。

对此,尹宏伟法官表示大学生们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劳动纠纷,但法院的一纸判决解决不了所有问题。比如,大学生最在乎的户口问题,就不是法院能管辖的。而且刚刚毕业就“官司缠身”,这对大学生的时间、精力、心态都是损耗。

同时,尹宏伟法官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对发放“进京指标”除了前期的审核外,更应该进行后期的监管,引导和帮助使用指标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起科学的用人模式,为大学毕业生进行职业规划。“当然,大学毕业生也要建立对企业的责任感和忠诚度。只有这样双方才能做到双赢,而不是为了一纸户口搞得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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