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法律后果
在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但是,在遗产分割前其死亡的,如何处理?对此,《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第38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例如,在一起案件中,彭某与楼某是非婚同居者,后来彭某在其病重期间自书遗嘱一份,载明,其死后自己的房屋一套归楼某。彭某于2018年10月3日死亡,楼某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随后楼某于2018年11月25日意外死亡。如果适用本司法解释,本案中楼某受遗赠的权利应当转移给她唯一的继承人(即其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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