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误工费
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元/天)
2.无固定收入,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元/天)
3.无固定收入,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当地相同、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元/天)
由于学生没有工作,因此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但由于学生是未成年人,尚处于求学时期,自理能力还比较差,在进行治疗时较普通成年人更需要陪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学生伤害确需陪同诊疗或者进行处理,不能参加工作而会减少合法劳动报酬收入,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误工费主要是对这项费用的赔偿。
二.护理费
计算公式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这里所说的护理费仅指诊疗期间的护理费用,未包括定残后的护理费用。护理费的计算应该首先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然后确定护理期限,护理期限一般为诊疗直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三.残疾护理补助费
计算公式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残疾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此处所称残疾护理费与前述护理费的区别主要在于,护理费是在受害学生受诊疗期间发生的费用,而残疾护理费是受害学生因事故致残后即诊疗期满后发生的护理费用。在学生因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的情形下,护理费的计算应该首先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然后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这与受害学生在诊疗期间接受护理所获得的护理费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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