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上世纪末提出的一个国际性命题,任何国家的任何企业均不能够回避。企业不仅仅是追求最大利润的机器,还应当承担保护人权、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社会责任,企业应当以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提供产品和服务。企业“办社会”是国家计划经济的特点,是在企业改革中要扭转的,但并不能由此而否定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否则唯利是图的拜金主义将盛行,企业的收益以损害社会为代价,公共利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不能否认,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是一种商品交换关系,企业的直接责任是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但对于物业管理企业这类特殊的服务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就更为突出。
物业管理企业是以提供物业维修、养护,维护环境卫生和秩序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企业,其社会责任的含义可能就更为广泛,不仅仅局限于其行为对社会发展、对消费者所产生的直接后果。第一,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关系,其基本的权利与义务应当是以物业服务合同为基础的,但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业主的利益均衡,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而这些内容单凭合同是不能详尽的,也不能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第二,业主之所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很重要的因素是期望物业管理维护公共秩序,承担“管家”的角色,否则业主完全可以直接将每一项服务需求逐一委托专门企业,无需支付“管理”成本。第三,作为社会成员之一的物业管理企业,在维持住宅区秩序的活动中,不应漠视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从这个意义上说,物业管理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是业主选择物业管理的重要动因。在现实生活中,物业管理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被社会各方关注的问题。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保证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
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是道德范畴的议题,在人类谋求可持续发展的今天,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具有外部效应、对社会发展产生直接不良影响的,越来越被法律制度的创新所重视,但对企业行为并不直接形成社会后果的,则很少纳入法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反映强烈的主要是物业管理企业间接形成社会后果的行为。这些间接形成社会后果的行为,是物业“管理”中可以减轻其影响和损害程度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社会责任,既应与物业管理活动密切相关,与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又应当是物业管理企业有能力、有条件承担的,并且是从道义上应当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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