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踩到睿井盖掉进下水道受伤害,谁该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58条的规定,窖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行人行人踩到會井盖掉进下水道受伤的,除非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否则窖井管理单位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马路上的井盖被人偷走很多天,管理部门接到举报通知后,一直未予理睬,如果有人天黑掉进井里受伤,管理部门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管理部门能够证明尽到了管理职责,比如用围栏将窖井围起来,并做了明确的警示标识等才无须承担责任。
![]()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