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发生高空抛物砸伤人又无法确定具体行为人,同楼居民该如何自证清白呢?
生活中不时发生高空抛物砸伤人的事件,如果有高空抛物的行为人能够自己承认或经调查能够确定,则由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经调查也无法确定具体行为人的,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的规定,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那么,该如何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举证:第一,证明发生损害时,自己不在建筑物中比如在上班,无法实施抛物行为。第二,证明高空抛物或坠落物并非自己所有,比如掉落的45码的鞋子而自己只有39码的鞋子;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在客观上不可能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比如自己住在1楼,从掉落的角度看不存在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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