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可否对受让人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
可以。《民法典》第548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对受让人享有的抗辩权包括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和程序法上的抗辩权。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包括合同不成立的抗辩权、合同已经终止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程序法上的抗辩权包括通过仲裁条款对抗受让人、涉及合同的判决对受让人有效等。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