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之后还可以变更吗?什么样的变更被推定为未变更?
可以。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改变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行为。如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格或者酬金的增减以及履行期限的改变等。《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此外,《民法典》第544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