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
王某与李某签订QQ号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王某转让其QQ号的使用权给李某,李某支付转让费2000元。王某将QQ号交付给李某使用后,王某通过申诉重新获得了该QQ号的使用,李某遂要求王某退还转让费2000元。
【分歧】
关于本案QQ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该QQ转让协议系王某与李某自愿签订,且该协议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对王某、李某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种观点,QQ号系腾讯公司所有,用户申请注册QQ号只是获取QQ号使用权,本案王某对QQ号仅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王某无权转让QQ号。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同时,该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王某和李某系成年人,均有权订立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王某与李某自愿签订该QQ转让协议,且该协议内容未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和损害公共利益,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综上,本案QQ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作者:刘卫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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