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某所在单位因经营困难,已拖欠李某好几个月的工资,后李某决定辞职,单位同意,但还是没给工资,李某便让单位打了张欠条。1年后李某再去找单位要,仍然不给,李某无奈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委员会说已超过时效,不予受理。请问,李某该怎么办?
工伤事故律师法律解析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因此,李某在1年后申请劳动仲裁确已超过时效。但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剜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因此,李某可以把该欠条作为证据,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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