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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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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合同律师谈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也享有优先承租权吗
    日期:2012-02-10 点击:237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也享有优先承租权吗 刘某提出销售合同结束后再撤场,如果销售合同结束的日期已经超过了租赁合同的期限,则需要征得商场的同意。因为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合同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所以刘某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除非得到商场的同意,才可以延长租赁期间。另外,《合同法》只是规定了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除非刘某与商场的租赁合同里约定了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否则刘某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 北京合同律师谈房东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吗
    日期:2012-02-10 点击:341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房东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吗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房东在合同尚未到期时,没有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而强制小陈搬出,小陈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违约金,房东须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小陈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房东须赔偿因其违约给小陈造成的损失。

  • 北京合同律师谈使用租赁物过程申致人损害,谁来承担责任
    日期:2012-02-10 点击:617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使用租赁物过程申致人损害,谁来承担责任 老张与出租车公司之前的关系是融资租赁关系。融资租赁,是指租赁物由出租人出资购买,并将其租给承租人使用,同时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根据《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 北京合同律师谈不按约定使用租赁物,发生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日期:2012-02-10 点击:322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不按约定使用租赁物,发生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谈某和老郭就车辆的使用方法做了约定,就应当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但谈某在实际对车的使用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超速行驶,导致损害发生。因此,谈某的货物损失应自负,而且还应当赔偿因车辆损毁给老郭造成的损失。

  • 北京合同律师谈在出租房内从事非法活动,出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日期:2012-02-10 点击:424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在出租房内从事非法活动,出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弟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本案中,承租人曾某、高某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赌博非法活动,因此,即使租赁期未满,出租人秦大爷也有权解除合同。

  • 北京合同律师谈承租人无权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
    日期:2012-02-10 点击:263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承租人无权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承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也规定,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因此,出租人冯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杨某赔偿相应的损失。

  • 北京合同律师谈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租赁物,造成损失谁来承担
    日期:2012-02-10 点击:524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租赁物,造成损失谁来承担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老王老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该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老周却在签订租赁合同以后,单方面反悔,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 北京合同律师谈租赁期满,租约不能“自动续约”
    日期:2012-02-10 点击:360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租赁期满,租约不能“自动续约” 按照《含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案中,柯某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期满之后,又继续交租并使用该商铺,该租赁合同已经自动转为不定期租赁,依法律规定,出租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要求柯某搬出该铺,但是要给柯某必要的准备时间;柯某也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但是要及时通知出租方。

  • 北京合同律师谈“利滚利”受法律保护吗
    日期:2012-02-10 点击:501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利滚利”受法律保护吗 通常所说的“利滚利”实际就是“复利”。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

  • 北京合同律师谈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吗
    日期:2012-02-10 点击:410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吗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据此规定,本案中,作为贷款人的银行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食品加工厂支付其借款的总额,而不能预先扣除借款总额所产生的利息,否则就会使食品加工厂的借款本金无形中被减少,影响其预期的经济收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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