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三水区、高明区),2015年广东省佛山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关于公布2014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地税局,横琴新区地税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财税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按《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要求,根据省统计部门的相关职工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现将2014社会保险年度(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的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公布如下:
2014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3404元,缴费工资下限为2408元。
附件:广东省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26日
广东省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
广东省平均 4468
广州 5808 深圳 5218 珠海 4665 汕头 3554
韶关 3742 河源 3425 梅州 3324 惠州 3927
汕尾 3278 东莞 3573 中山 4037 江门 3571
佛山 4196 阳江 3365 湛江 3378 茂名 3574
肇庆 3722 清远 3931 潮州 3164
揭阳 3494 云浮 3340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关于2013年深圳市平均工资数据的说明》,本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19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5218元。据此,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