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赵某受伤后被送往某医院,经医生简单处置后,坚持回家修养。医生反复申明如不及时救治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但赵某认为医生是危言耸听,执意回家。回家两天后伤势加重,再次被送往医院。经医生全力抢救,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落下终生残疾。对于赵某的残疾,该医院需赔偿吗?
赵某不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导致残疾,医院不需要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因患方原因延误治疗而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赵某受伤住院后医生已向他说明伤势、治疗方案,并反复说明不及时治疗的后果,由于赵某坚持不接受医生提出的手术治疗方案,从而延误治疗,导致了他终生残疾。对于此结果依政策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其责任应由患者赵某自己承担,医院不负责赔偿。
关联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特别提示:很多患者出于不同的原因不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作为患者的家属,要对其进行细心、耐心地开导,多陪着患者,让患者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且对其讲明及时治疗的好处,不能像赵某那样心疼治疗费却落下终生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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