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损害赔偿律师 >> 医疗事故

医院就诊期间,合理变更手术还需告知吗

日期:2016-01-11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244次 [字体: ] 背景色:        

医院就诊期间,合理变更手术还需告知吗?

作者:郝绍彬

问:张先生在重庆某医院全麻下行左耳乳突根治术,术中见张先生左耳乳突内充满胆脂瘤样新生物及肉芽组织,探查上鼓室外侧壁,见其骨质破坏,其内充满胆脂瘤样物质及炎性肉芽组织。面神经骨管破坏,面神经暴露,被胆脂瘤包裹。这种情况下已不宜适用原定手术方式,医院决定改行左耳乳突根治手术。在清除面神经周围胆脂瘤时,部分面神经中断,重庆某医院立即予以地塞米松浸泡,并在显微镜下行端端吻合整复。术后,张先生左侧嘴角歪斜。

医院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仅告知张先生需行左耳鼓室探查术,可能产生术中、术后面瘫的风险,并未明确告知张先生需行乳突根治术,亦未对此进行重点说明,未达到充分告知的要求。医院在手术中探查发现张先生左耳乳突内充满胆脂瘤及肉芽组织,确需行乳突根治术清除病变组织,未将探查情况及时告知张先生的家属。

医院合理变更手术,采用技术方案合理。合理变更手术需要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吗?

答:医院采用技术方案合理,但对未能充分履行告知、说明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选择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对患者的说明义务应当是客观、毫无保留地阐述,不应有所隐瞒或者将拟说明内容置于文件难以让人察觉的地方,造成事实上的无法说明。

患者到医院就诊形成的医患服务合同,作为医院的医务人员具有法律上的告知、说明义务,尤其是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如实、负责地向患者说明真实的病情和拟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让患者作出明确的选择。特别是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