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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医疗事故

被没有资质的美容院造成损害,我可以提出什么

日期:2016-01-02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567次 [字体: ] 背景色:        

被没有资质的美容院造成损害,我可以提出什么

作者:田志超

问:近日,我到某美容院做面部护理,美容师用精油给我做按摩后仅半个小时,面部感觉刺痛。一个小时以后,面部开始红肿难忍。医生诊断为严重过敏性感染。

后经调查。该美容院未经开业核准,美容师也未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我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法官我可以提出什么诉讼请求?

答:依你所述,如果诉讼,应认定为美容损害赔偿。

美容损害赔偿是指公民的肖像权等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受害人的人格受到非财产性质的损害。美容院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美容师没有医师资格,所以美容院为顾客做美容就属于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一倍。”而且,美容损害赔偿也包括对容貌受损而带来的精神损害的适当经济补偿。

所以,你可以要求双倍返还服务费用、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和一定的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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