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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协议离婚

北京离婚律师谈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

日期:2012-02-07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 阅读:92次 [字体: ] 背景色: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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