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是某小学学生,尽管不是很聪明,但是非常调皮,上数学课期间,他不认真听课,还经常找其他同学讲话。但是很快,刘明的父亲刘先生发现刘明变了,一向活泼好动而且爱笑的他回家后经常躲在屋里哭泣,父亲问他为什么,他也始终不肯说出原因,而且似乎也不大能听清父亲的话语。
经过调查,刘先生得知其数学老师因讨厌刘明的行为,在一次课堂上,把刘明叫上讲台,连打了几个耳光,打完后,还让刘明罚站一直到放学。但是他那几个耳光导致刘明耳膜穿孔,听力下降,以至于听不清别人说话的声音。
刘明父母得知此事后十分震惊,要求学校调查此事,并要追究这位数学老师的法律责任,那么学生被老师体罚受伤应该如何追究责任呢?
学生经常会出现不守纪律的情况,一些老师为了建立威信和控制学生,甚至会采取体罚学生的措施,造成对学生身体上的伤害。学生上课不认真,老师可以批评,但不能体罚,对此,我国多部法律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故事中,该数学老师对小学生刘明进行了体罚,并且是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十分恶劣,甚至造成了孩子听力上的极大伤害。刘先生作为家长有权追究学校及该老师的责任,要求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为受到伤害的孩子追究肇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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