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经过一番努力总算将儿子小胡送入了某省重点初中,但是孩子上学以后,开始和很多有不良行为的孩子接触,每日沉迷网吧玩游戏,有时会偷窃,与其他孩子一起参加打架斗殴行为。一天,小胡放学归家,满身是血,吓坏了胡先生一家上下,原来是孩子与同桌打斗,弄得头破血流。校方很快把自己的儿子视为“不可救药”的学生,并且要开除他;胡先生对孩子的劝诫也一直不起作用。孩子有严重不良行为时应该如何处理呢,胡先生真是烦透了心。
现代社会对孩子的诱惑很多,加上他们的自制力和各方面能力的缺乏,常常会有一些孩子产生严重不良行为,让学校和家长都头痛不已。孩子有严重不良行为时应该怎么办也成为很多家长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
国家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提出了一些对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故事中的小胡不服学校管教,与同学打架致伤,如果他已满16周岁,并且将对方构成轻伤的话,小胡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所以学校有权利开除他。但如果小胡还未满16周岁,属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得将其开除。
若小胡继续不昕家长及学校老师的教诲,学校是可以与家长胡先生协商,根据相关规定将他送到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的。小胡现在要尽量争取,端正态度,毕竟学习的机会是很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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