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遗弃动物,还是未尽到管理责任致使动物逃逸,其行为都加剧了动物对人和社会的危险性,为了社会公众利益,也为了充分保护被侵权人利益,遗弃、逃逸动物的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应当对自己遗弃动物的行为,以及疏于管理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因此,侵权责任法规定.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具体来说,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构成要件:
第一,实施加害行为的是遗弃、逃逸的动物。
第二,遗弃、逃逸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动物的加害行为是由于动物的本性或受到外部刺激而造成的。他人损害包括他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在特定情况下还包括精神损害。
第三,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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