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动物园的管理人员没有责任。动物园已设立了警示牌,就是提醒游人注意安全,不要近距离接触动物。该人发生意外是由于自身的过错造成的,管理人员已尽到义务了。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