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业主或者第三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所承担的风险。
这里以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业主车辆丢失案为例进行说明。笔者对近期各地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进行了一个调查,从法院的审理结果上来看,各有不同,既有判决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对业主的赔偿责任的,也有认定物业管理企业已尽到管理职责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越来越多的案例,已经把物业管理企业在管理中,对业主的车辆凭停车卡予以登记放行的行为,认定为一种对车辆的保管关系,而不是以往的只是提供车位使用的关系,这样的关系认定,无疑使得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大。
2、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事故和安全隐患所承担的风险。
3、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违章违纪等失职行为所承担的风险。近年来,屡见保安与业主发生冲突,甚至保安殴打业主的恶劣事件,这类事件,虽然直接责任人是相关工作人员,但是往往后果承担上,物业管理企业招致了极大的风险。因为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说,由员工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侵权责任,是由企业来承担其法律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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