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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安全保障责任

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限于合理限度范围内

日期:2023-12-18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限于合理限度范围内—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2021年03月25日)

【裁判要旨】:

公园管理人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提示措施,自行车出租方亦尽到上下坡推行的告知义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不会骑自行车的情形下,仍操控休闲自行车放任下坡滑行而不慎侧翻致其自身遭受损害,主张公园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文号:(2018)沪0115民初86840号、(2020)沪01民终118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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