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辅助器具费
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配置标准×器具数量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辅助器具费用的计算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未对辅助器具费用的标准作出具体规定。有些地方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的配置标准作了规定,在尚未出台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所在地的地方规章规定的配置标准进行配置。
(二)伤残补助金
计算公式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月数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关于月数,《工伤保险条例》作了如下规定: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l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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