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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损害赔偿之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

日期:2012-04-16 来源:北京工伤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工伤赔偿律师 阅读:266次 [字体: ] 背景色: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陪护费的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但没有具体规定,如果发生陪护费用的问题,应当如何计算。当地有具体规定的,应当根据其规定计算;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计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 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l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 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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