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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工伤事故 >> 工伤赔偿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受害人未死亡赔偿项目交通食宿费

日期:2012-04-16 来源:北京工伤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工伤赔偿律师 阅读:107次 [字体: ] 背景色:        

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
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受害人原则上应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一般不发生该项交通食宿费用,但在有些情况下限于上述医疗机构的治疗技术和水平,而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这样就必然形成一定的交通费用和额外的食宿费用,该项费用与工伤事故的发生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应当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赔偿。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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