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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工伤事故 >> 工伤赔偿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受害人未死亡赔偿项目之医疗费与住院伙食补助费

日期:2012-04-16 来源:北京工伤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工伤赔偿律师 阅读:102次 [字体: ] 背景色:        

(一)医疗费

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注:上述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人数×天数×70%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根据职工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来确定的,因此住院伙食补助费可能因单位而异。这与其他类型的赔偿计算标准是不同的。如果单位没有规定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应该如何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呢?对此,实践当中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一般的做法是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比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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