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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之陪护费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

日期:2012-04-14 来源:北京医疗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医疗赔偿律师 阅读:144次 [字体: ] 背景色: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根据规定,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理解,需要注意以下 情况:第一,“医疗事故发生地”,通常是指患者就医并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所在地,如在北京市某医院就医并发生医疗事故,则“医疗事故发生地”即为北京市。第二,“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一般是指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如副处长、科长等。第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这里又有两个要点:一是“出差”,二是“伙食补助”。所以通常在有关“差旅费”方面的文件中作规定。

二.陪护费

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

陪护费的具体计算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护理费用不包括医疗机构因医疗需要进行护理的费用。陪护费赔偿的前提条件是,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需要陪护。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如果需要陪护,通常情况下是病情比较严重,或者因手术等原因,造成行动不便,自己难以自理生活。患者需要的陪护,是指专人陪护,即专门有人在医院护理患者,亦即一天24小时都在患者旁边帮助照顾,而不是指探望、探视患者。患者是否确实需要专人陪护,通常情况下不是由患者一方单独决定,而是由医疗机构一方和患者一方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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