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团或动物园的驯养人员、饲养人员遭受动物伤害,责任怎么承担?
马戏团或动物园的动物都需要相应的驯养人员或饲养人员来饲养和管理动物,他们都是与动物近距离接触的,自然有受到伤害的可能性。另外,马戏团或动物园往往会提供一定的动物表演,为使动物能够顺利演出,往往需要驯兽员对动物进行一定的训练。这个训练过程更需要与动物长时间地近距离接触,其中还包括一些带有一定危险性的动物,在训练的过程中训练人员也可能受到伤害。但这种伤害并不属于侵权,并不适应《民法典》第1245条的规定,即不适用“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般情况下,马戏团或动物园往往会踉其驯养人员、饲养人员以及驯兽员就伤害的责任承担作出约定,以限制自身的责任。而作为驯兽员、饲养人员、驯养人员也明知驯养、看管动物的风险,如果认可相关约定,签订了相关工作协议,则一旦发生相关损害事实,则依照劳动协议约定处理,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