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烈性犬等危险性动物致人损伤的,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饲养烈性犬等带有危险性的动物是受到法律严格限制的,很多城市也都出台相关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等危险性动物,因为这类动物对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可能性更大,对于饲养人员的要求也更高。《民法典》第1247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只要饲养的是法律法规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不管被侵权人有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即无过错责任。比如,张三饲养了一只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即使李四路过故意逗它被咬伤,张三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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