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权人应在什么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根据《民法典》第564条之规定,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形: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解除权人应当在期限内行使解除权,逾期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解除权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在对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逾期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