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离婚时可以讨还抚养费吗?
问:近期在与妻子的争吵中得知妻子与他人长期存在不正当关系,儿子亦是与他人所生。经亲子鉴定,证实儿子确不是自己亲生,我欲起诉与妻子离婚。请问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我可以要求妻子返还这些年我支付的儿子的抚养费吗?
答:不可以。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抚养小孩的费用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其具体的费用支出无法精确计算,且无相关法律依据。考虑到女方违背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与他人通奸生下孩子严重伤害了男方的感情,基于公平原则,男方可以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根据对方的过错责任,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或者在财产分割上对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
作者:钟绍华 董文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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