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解除

因故不能继续旅游,可否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日期:2015-12-31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33次 [字体: ] 背景色:        

因故不能继续旅游,可否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作者:邹慧

问:我上个月在北京某旅行社报团参加了该社组织的“港澳七日游”活动,并交付了活动全款。但出游第二日,我单位突然有急事将我召回。请问,我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我未参加活动的费用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你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