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操作建议
1、在主张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时,用人单位应考虑以下两个条件是否满足:
其一,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了内部规章制度、操作手册并向劳动者公示;
其二,用人单位的内部制度中或劳动合同中规定当劳动者违反内部制度或劳动合同而应当赔偿造成的损失。
2、收集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证据,因为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的具体损失,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3、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可以首先判断其案件性质,多数情况都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从而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情况比较复杂,无法确定案件性质,为了节约时间成本,用人单位可以先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不立案,则向劳动争议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不受理,仲裁委也会出具不予受理的通知或决定、裁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法[1999]231号)规定,“……为了使劳动争议能够及时有效得到解决,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或决定、裁决的,可视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对该劳动争议作出处理,当事人对该不予受理的通知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由此,单位同样可以向法院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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