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实务探讨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实务探讨栏目包括北京律师及各地法官及学者对损害赔偿索赔各类实务问题的探讨分析。诸如北京资深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探析,专家赔偿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问题的探析,北京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人的认定,各地资深律师对同命不同价的法院判决的探讨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索赔等实务问题的探讨。

  • 基层法院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日期:2015-04-30 点击:124次

    基层法院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事人对民间调解法律认同程度较低。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官调解带有抵触情绪。当事人认为民间调解法律认可性差,人民调解员缺乏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即使进行调解也要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其他社会调解组织参与人员的权威性得不到有效认可。一部分当时当事人认为案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认为法院判决社会影响大、法律效果强,希望法院宣判结案。

  • 浅谈如何发挥指导性案例对审判的指导作用
    日期:2015-04-29 点击:348次

    浅谈如何发挥指导性案例对审判的指导作用现在法官审理案件,通过诉辩双方的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对证据分析认证后,从不完整的客观事实得了法律事实,根据法律事实,查找法律依据,依法作出判决。这是法官办理案件的正常法律思维和裁判方法。遇到新类型的案件或是疑难案件,找不到明确的法律规则,只能依据法律原则,或者参照类似的法律规则,从法学理论角度进行分析认证,由于对法律理解的不同,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还要上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不行的话,要向上级法院请求,一级级等“批复”。

  • 积极探寻解决涉诉信访难题的有效途径
    日期:2015-04-29 点击:129次

    积极探寻解决涉诉信访难题的有效途径提供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确保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弱势群体打得赢官司,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争取支持和相助,设立启用涉诉信访司法救助资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 反规避执行工作的建议
    日期:2015-04-29 点击:150次

    反规避执行工作的建议执行公开,挤压“拒执人”生存空间。我们应该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上普及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必要性,以及普及执行规避行为对社会以及个人的危害。而对规避执行且不思悔改的“拒执人”,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公布“黑名单”,并把其不良记录录入个人征信系统,使失信的“拒执人”难以进行借贷、融资、招投标、商贸等经济活动,从而促使其履行义务。

  • 关于执行群体性案件的调研分析
    日期:2015-04-28 点击:115次

    关于执行群体性案件的调研分析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把善于应战、敢碰硬战、业务过硬、政治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安排到执行岗位,使他们成为执行工作的中坚力量。优化执行艺术,“刚性司法”与“柔性司法”相结合,不断提高执行队伍对群体执行案件的驾驭能力、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平复情绪化解矛盾的能力,引导群众通过理性方式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对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调查与思考
    日期:2015-04-28 点击:154次

    对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调查与思考每次观摩活动前,专门召开协调会,对观摩活动进行具体分工。由业务庭组织合议庭熟悉案情,总结庭审焦点,拟定庭审提纲,提出应急预案。由后勤部门负责机关和审判庭卫生,检修庭审设备。由司法警察部门拟定安检方案、值庭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由活动办公室拟定组织观摩方案、拟定评议形式、组织座谈评议、收集评议意见。由宣传部门拟定宣传计划。

  • 反映两类农村违法占地建房案件难以执行并提出解决建议
    日期:2015-04-27 点击:202次

    反映两类农村违法占地建房案件难以执行并提出解决建议严把案件立案审查关口。在立案环节,对于复杂或容易矛盾激化的案件,积极协调党委、政府成立由政法委牵头,土地、信访、法院、乡镇政府等单位参与的案件调查组,深入了解案情,掌握民意,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同时,严格审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主体是否适格、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否存在重大违法或无效情形等情况,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裁定不予立案。

  • 基层法院审委会行使职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
    日期:2015-04-27 点击:531次

    基层法院审委会行使职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审委会不单是讨论研究案件,而要定期听取各业务庭立案时间较长而未结案的情况汇报,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督促各业务庭提高公正与审判效率。将工作重心放在总结审判经验上。审委会应该定期评析本院发改案件,并结合本院实际,对办案中的典型经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制定、修改和完善本院审判管理制度,定期编印讨论研究成果,加强对一线审执工作的指导。

  • 议建立超期刑事拘留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补救机制
    日期:2015-04-26 点击:199次

    议建立超期刑事拘留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补救机制为保障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权利的顺利实现,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或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将“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足且已经没有补充侦查条件的”,列为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之一,同时将经过一定期限仍未补充侦查完毕,视为已经没有补充侦查条件的情形,以避免公安机关以补充侦查为由无限期的拖延结案。公安机关拒不撤销案件的,受害人可以在该期限届满后,以释放证明等为依据申请国家赔偿。

  • 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几点探索
    日期:2015-04-26 点击:85次

    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几点探索审判管理机构应定位于审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一方面,审判委员会具有审判管理职能,另一方面,审判委员会又具有最高权威,有利于实现管理目标。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