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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群体性案件的调研分析

日期:2015-04-28 来源:北京诉讼律师 作者:民事律师 阅读:41次 [字体: ] 背景色:        

关于执行群体性案件的调研分析

作者:罗山县人民法院 董王超 陈玛玲

执行群体性纠纷案件因涉及的当事人众多,矛盾对立突出,所以,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处理不好也极易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日前,笔者通过对罗山县人民法院2008年以来执行的群体性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了群体性执行案件的特点及成因,探讨处理此类案件的应对策略,以期促进群体性案件的执行工作。

一、群体性执行案件的特点分析

1.案件数量增加。2008年以来,执行群体性案件共收案19件,占全部执行收案数的0.65%,具体为2008年2件、2009年4件、2010年5件、2011年8件。群体性执行案件虽占执行案件的极少部分,但是收案数量呈现出较大幅度的增长趋势。

2.类型相对集中。从总体上看,群体性执行案件类型呈现明显的多样性特点,案件类型逐渐增多,但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农民工讨薪、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承包等几种类型。2008年以来,这几类案件共14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73.6%。

3.涉案人多面广。2008年以来,群体性案件的申请人达300余人,其中10人执行案件11起,20人以上执行案件5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主体涵盖了社会各个层面,涉及到企业职工、外地民工、农村村委、村民、个体户等。被执行人亦包括了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公司及个人等。

4.执行难度较大。群体性执行案件由于涉及利益广泛、矛盾纠纷激化、被申请人逃避等原因使得执行难度加大。个别申请人组织集体上访,希望通过群体的力量,引起政府重视或社会关注,对法院执行工作施加影响。

二、群体性执行案件的成因分析

1.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的矛盾增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企业的效益下滑幅度较大,个别企业甚至破产。在这种条件下,企业无法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人、农民工的工资待遇,由此引发企业与用工之间的矛盾纠纷。农民工外出打工时造成土地荒置,村委会遂对土地进行了再调配。受金融危机影响,农民工找工作难度更大,同时因为国家取消农业税并加大对农业、农村扶持,部分农民工选择返乡务农,在收回土地时与村委协调不一致产生群体性纠纷,造成群体性执行案件。

2.管理不规范造成的群体性纠纷。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由于部分公司内部人员携款逃跑、资金流失等原因,造成部分投资者投资后不能获得收益甚至无法收回本金,因此以群体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入法院。另一方面是征地补偿款工作不规范,在征地范围、补偿标准、落实补偿等工作重存在不规范现象,与失地农民缺乏沟通交流,加上部分失地农户对补偿款期望过高,双方极易引发纠纷。

3.法律服务欠缺造成的预防化解工作滞后。在容易形成群体性执行案件的环节,如企业、村委等缺乏相应的法律服务组织,造成了调解工作缺乏或滞后。在出现群体性案件苗头的时候不能及时与法院交流解决措施,说服矛盾双方平心静气沟通,稀释化解矛盾,致使矛盾激化形成执行案件。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因缺少法律服务组织了解社情民意、提供执行线索、协助和解工作致使执行工作难度加大。

三、妥善执行群体性案件的对策

1.审执密切衔接,形成内部合力。对于群体性案件,坚持把维护稳定和防止矛盾激化的理念贯穿于诉讼活动始终,在受理、审理、开庭、执行等环节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稳定和案件正常审理等情况的,特别是对重大复杂的群体性案件,事先制定预案,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酿成严重事件。对于重大复杂和有影响的群体性执行案件,主动及时地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依法妥善处理案件。

2.创新执行方法,确保执行效果。注重执行方式方法创新,确保群体性案件执行效果。一是加强联系沟通,注重对当事人的解释和疏导工作。具体做到三交待:交待法律、交待程序、交待财物。执行工作的每一个进程都向申请人介绍清楚,特别是对于执行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更是积极地同申请人沟通,以取得他们的谅解和支持;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加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在执行中坚持公开公平,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防范潜在的不安定因素。三是对重大案件的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参加,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处理最大限度地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把善于应战、敢碰硬战、业务过硬、政治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安排到执行岗位,使他们成为执行工作的中坚力量。优化执行艺术,“刚性司法”与“柔性司法”相结合,不断提高执行队伍对群体执行案件的驾驭能力、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平复情绪化解矛盾的能力,引导群众通过理性方式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完善长效机制,着眼预防为主。建立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对涉案人数较多、矛盾激化严重的执行群体性案件及时作出风险评估,第一时间拿出预防方案并向党委政府报送预警信息;完善上下级法院之间、法院与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联动机制,整合优势资源,及时稳控合理化解执行群体性案件;对在执行群体性案件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分析总结,制定执行群体性案件的科学流程、执行规范、和解经验等,促进群体性案件执行的合理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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