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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房产地址被冒用,该咋办?

日期:2024-12-18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自家房产地址被冒用,该咋办?

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他人住宅地址

注册公司

严重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

遇到这种情况

房屋所有权人该怎么办?

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案情简介

2020年,陆某取得深圳某花园小区一处房产。2023年9月,陆某得知自己名下房产的地址注册了一家A公司。陆某自述不认识A公司负责人,没有提供不动产地址,也没有签字同意注册A公司,A公司没有在自己的房屋经营过,也没有相关人员上门讨债。

因房屋地址被他人占用,陆某觉得存在潜在风险,遂将A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A公司迁出现注册地址。

法院审理

本案为物权纠纷。民法典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本案中,A公司未经陆某同意,提供虚假材料,以陆某名下房产地址作为注册登记地址经营公司,客观上妨害了陆某行使物权。而关于注册地址取得的途径等,A公司未提交相关证据,也未做出合理解释和说明,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法院对陆某诉请A公司从其房屋地址迁出,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A公司从陆某的房屋地址迁出。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当前,公司注册原则上采取形式审查,这为公司注册带来便利的同时,亦可能衍生侵权行为。由于违法成本较低等原因,不法分子冒用他人房产等个人信息取得营业执照的现象时有发生。冒用房产信息注册营业执照虽不会让权利人面临背负巨额债务、落入黑名单等风险,但可能面临上门催债、被投递相关信件、法律文书等问题,给房屋所有权人带来的居住影响不容忽视。

法官提醒,一旦发现房产信息被冒用来注册营业执照,权利人可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亦可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供稿:坪山区法院(李龙挺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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