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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析产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同居析产栏目:同居行为的法律效力并不等同与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家庭律师针对同居行为引起的纠纷,为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们提供咨询和服务。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财产怎么认定,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期间赠与行为的效力,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权的问题,同居期间债务承担的问题,婚内与第三者同居,争家产的纠纷处理,同居期间约定分手费,解除同居怎么处理,同居期间接受赠与财产,财产归属问题,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等。

  •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案例二
    日期:2017-12-28 点击:208次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案例二期间所购置的财产应当按照出资情况予以分割。双方争议的同居期间所购房屋及车辆均登记在胡某名下,现郑某要求分割财产,但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出资情况,故原审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分割是适当的。郑某要求重新分割房屋及全部车价款的一半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案例一
    日期:2017-12-28 点击:261次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案例一沈某提交双方银行卡名下及存款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录音、录像、短信、租房账单记录等证据材料,以证明其收入用于支付房租及家庭生活开支,谭某收入则存起来用于自行购房。除录音和录像外,谭某认可其他证据的真实性。其中,租房账单记录记载了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期间的房租、水费、电费及网费共计13,886元。沈某称自同居起至2012年11月的房屋租赁费用均由其支付,仅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期间的费用系谭某支付。

  • 同居关系解除后,不动产外其他财产如何分割
    日期:2017-12-28 点击:218次

    同居关系解除后,不动产外其他财产如何分割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可以总结、归纳依次如下:一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二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日期:2017-12-28 点击:275次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解释一》第15条规定的同居期间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其前提条件是 “夫妻"双方之前有一段看似合法却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关系,本案原被告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不具有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前提,故涉案房产并非原被告共同共有。

  • 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分割不动产
    日期:2017-12-27 点击:173次

    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分割不动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同居关系认定以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日期:2017-12-21 点击:323次

    同居关系认定以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千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 仅凭开房记录不足以认定与他人同居
    日期:2017-12-17 点击:208次

    仅凭开房记录不足以认定与他人同居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 同居期间的男女双方是否享有对方财产的继承权
    日期:2017-12-17 点击:199次

    同居期间的男女双方是否享有对方财产的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六条的规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间的关系按同居关系处理,任何一方不享有夫妻财产分割和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财产的权利。

  • 法律如何保障未婚同居者的权利
    日期:2017-12-02 点击:238次

    法律如何保障未婚同居者的权利合法夫妻有法定的相互扶养义务,离婚时,如一方有困难或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或支付精神损失费。刘某和张某没有结婚,属非婚同居,二人之间不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因此,刘某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该女子的诉讼请求。

  • 民事答辩状(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
    日期:2017-12-01 点击:849次

    民事答辩状(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提出答辩状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在开庭后自己是否能处于有利形势与答辩状的质量有着很大的关系。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如何写好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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