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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析产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同居析产栏目:同居行为的法律效力并不等同与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家庭律师针对同居行为引起的纠纷,为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们提供咨询和服务。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财产怎么认定,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期间赠与行为的效力,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权的问题,同居期间债务承担的问题,婚内与第三者同居,争家产的纠纷处理,同居期间约定分手费,解除同居怎么处理,同居期间接受赠与财产,财产归属问题,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等。

  • 同居期间单方购房,产权归谁所有
    日期:2022-08-15 点击:90次

    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非婚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存在诸多差异。除约定外,在婚姻持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相对独立,不能够直接推定为共同所有。同时,夫妻是第一序列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相互继承遗产,同居关系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且没有权利要求相互继承遗产。

  • 婚恋财产纠纷25个法律要点
    日期:2022-05-17 点击:125次

    婚恋财产纠纷25个法律要点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520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

  • 恋爱期间的借款和赠与如何区别及认定
    日期:2022-05-10 点击:154次

    恋爱期间的借款和赠与如何区别及认定情侣恋爱期间的借款,一般基于感情的培养在借款手续方面并不完善,在被告否认存在借款的情况下,就存在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原告提供恋爱期间的转账凭证,被告不能对转款进行合理说明并提供证据的情况下,视为被告未完成举证义务,不能单纯以恋爱期间没有完善借款手续而否认双方借款事实的存在。认定借款或赠与应综合考虑,包括恋爱关系程度、转款附言、金额的特殊含义、花费的用途等,合理区分赠与和借款。

  • 同居时一方买的房,分手后对方要分一半,法院怎么判
    日期:2022-05-10 点击:92次

    同居时一方买的房,分手后对方要分一半,法院怎么判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法律强调的是配偶的身份关系,并不要求夫妻双方付出同等的劳动、智力才能共同所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本案中,小李、小花不具备配偶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一方获得的财产并不当然享有共同所有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 同居在法律上有什么后果
    日期:2022-03-15 点击:118次

    同居在法律上有什么后果在之前“非法同居”的概念没有被取消的时候,非婚同居就是我们所称最为典型的“非法同居”方式。之所以这么认为,就是因为我国传统习惯都认为只要男女未结婚,那么擅自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居住就是不合伦理的行为。而现在,该概念已被替代。

  • 同居未结婚分手了,之前给出的彩礼能要回来吗
    日期:2022-02-24 点击:186次

    同居未结婚分手了,之前给出的彩礼能要回来吗彩礼是按照习俗以将来结婚作为条件,带有强烈的目的性,基于法律规定和审判实务,返还彩礼的前提是依照习俗给付彩礼,因此婚约财产案件应当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认真区分男女双方订立婚约过程中,哪些资金财物具有彩礼性质,哪些财物属于为增进感情而作出的无偿赠与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同居期间男友名下宅基地拆迁,分手后女方不能分得拆迁利益
    日期:2022-02-24 点击:143次

    同居期间男友名下宅基地拆迁,分手后女方不能分得拆迁利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须为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同居期间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比如同居期间共同经营所得可形成共同债权,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形成的债务可形成共同债务,可以按照共同债权债务来处理。反之,各自取得的收入不能比照夫妻共同财产形成共同财产,各自负担的债务亦不能形成共同债务,如双方各自赡养老人形成的债务。

  • 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吗
    日期:2021-12-07 点击:161次

    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吗对是否是共同财产这一点,西湖法院审理认为,对同居期间一方获得的财产另一方并不当然享有共同所有的权利,小李对“共同所有”负有举证责任。根据现有证据,双方确立恋爱关系之前,小花就在经营服装批发生意,有较为独立的经济基础。店铺使用的也是在小花合伙人名下的银行账号,小花辩称合伙人不是小李具有合理性。

  • 多年婚姻被确认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分割与丈夫同居期间的财产么
    日期:2021-09-27 点击:165次

    多年婚姻被确认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分割与丈夫同居期间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一款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可知,被确认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无效婚姻双方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要依据当事人的约定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当事人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又达不成协议时,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予以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除非一方有证据证明为其个人所有。

  • 最高院民一庭: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
    日期:2021-09-19 点击:138次

    最高院民一庭: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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