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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
    日期:2012-02-23 点击:369次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 朱某与某软件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后,竞业限制条款开始生效,生效期为约定的2劳动保障篇年。2年内,朱某到其他公司任职,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与该软件公司的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担负违约金。如果其行为已经给该公司造成损失,则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员工迟到3次被解雇还能获得补偿吗
    日期:2012-02-23 点击:346次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员工迟到3次被解雇还能获得补偿吗 霍某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主要看他是否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规章制度中并没有规定迟到j次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该饭店也不能证明员工迟到3次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那么该饭店与霍某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经济补偿金等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日期:2012-02-23 点击:504次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经济补偿金等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劳动保障篇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才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赵某首先要明确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只有该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5倍数额的部分,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公司搬迁,辞退员工是否该给予经济补偿
    日期:2012-02-23 点击:443次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公司搬迁,辞退员工是否该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入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需对劳动者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包括哪些项目
    日期:2012-02-23 点击:371次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包括哪些项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日期:2012-02-23 点击:305次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不能胜任工作被解聘,能要求补偿金吗
    日期:2012-02-23 点击:505次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不能胜任工作被解聘,能要求补偿金吗 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可以要求给予补偿金。

  •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未成年工不能从事哪些劳动
    日期:2012-02-23 点击:253次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未成年工不能从事哪些劳动 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状况和心理发育状况,其从事工作自然不能等同于成年人。通常,我国规定缩短未成年人的工作时间,禁止安排未成年人从事夜班工作及加班加点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本案中,小海未满1 8周岁,用人单位绝对不能安排其从事禁忌的工作,以便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影视公司招录未成年人违法吗
    日期:2012-02-23 点击:355次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影视公司招录未成年人违法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这也是国际劳工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对于一些文艺、体育或特种工艺的单位,则可以适当地放宽政策。这是因为,在文艺、体育等相关领域,人才的培养往往从很小的时候就要开始,孩子长大了就很难培养了。由此可见,这些单位招收未满1 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很正常的。本案申,影视公司通过正常渠道将女孩们收归旗下,各种手续一应俱全,程序合法,且签订合同时,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其行为并不违法。

  •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女职工孕期劳动合同届满,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日期:2012-02-23 点击:292次

    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女职工孕期劳动合同届满,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企业终止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即使合同自然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等到孕期结束。另外,女职工在产期和哺乳期内也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要对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旎,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夏某在合同即将到期时怀孕了,用人单位如想解除合同,必须等到夏某孕期乃至产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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